大窑湾港口11月5日新监管模式变更说明
   2014-11-7 11:31:17
1.  整体步骤改变:现行的“先报关后入港”,改变为“先入港后报关”,11月5日零时正式实施。 
 
2. 码头入港时间改变:现行入港时间为船舶靠泊前10-24小时的连续时间段窗口期,新模式为船舶靠泊前的96小时至24小时长达72小时的入港窗口期,这72小时分为两段,96-48小时阶段为预约入港期,各场站根据码头公布的不连续的时间段以及收箱船名、收箱量进行预约,预约通过了就可以按约定时间入港;48-24小时为连续的正常的入港窗口期,无需预约就可以正常入港。 
 
3. 码头截载时间改变:现行截载时间一般在船舶靠泊前6小时,新模式下截载时间统一定为船舶靠泊前24小时,以便给客户预留充足的申报、查验、放行环节时间。 
 
4.  送货、装箱时间改变:由于船舶截载时间较以前提前了18小时,且需要在入港后才能申报、查验,所以送货、装箱时间都需要相应提前。 
 
5.  运抵报告发送方式改变:现行模式运抵报告由场站发送,新模式下运抵报告由码头发送。 
 
6.  场站收据改变:码头将取消入港验收场站收据环节,避免客户为了送场站专程进港,但为了采集报关单号用于到海关出来装船指令异常情况,需要代理在DPN网站上补录报关单号,具体见DPN网站操作介绍。 
 
7.  理货单改变:外理将取消纸质理货单,改为电子理货单直接传输给码头。 
 
8.  理货数据传输方式改变:现行模式下场站给外理的理货数据货物信息都是纸面给外理,外理进行系统录入,新模式下场站与外理进行系统互联,货物信息通过报文形式之间发给外理系统,并接收外理的送达回执和计费回执信息。 
 
9.  查验场地和查验模式改变:现在出口查验由各场站送箱到保税港区查验中心靠台查验,查验完毕后再入港;11月5日后出口查验由DCTL安排拖车到各码头提箱至二三期查验场地进行查验,查验完毕再送回原码头。 
 
来源:大连市集装箱场站协会 人气:4247 [推荐] [打印] [关闭]